为加大家庭教育工作的推进力度,树立一批家庭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,近日,安丘教育局组织评选了第一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(幼儿园)。 安丘教育局印发了《安丘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(幼儿园)基本标准(试行)》,各学校(幼儿园)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,向教育局提出申请。教育局结合2016年度该单位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,组成评委会审核打分,确定安丘一中等19个单位为安丘首批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(幼儿园)。 安丘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(幼儿园)实行届期制,每届有效期为三年。期满后自动取消示范校资格,需重新按照程序申报。届期内优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家庭教育培训、展示、推介活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