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,保障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,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,全面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,鼓励广大残疾学生学习成才,安丘财政安排专项资金,对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(享受城乡低保待遇)子女,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、普通高中学生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、大学生、研究生发放助学补贴。 按照不同教育阶段不同补助标准,今年为符合条件的全安丘511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51.7万元,其中: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,为106人发放残疾儿童学前康复训练补贴21.2万元;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,为95人发放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5.7万元;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,为20人发放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助学金3万元;按照在校残疾大学生、研究生每人每年4000元,为12人发放残疾学生助学金4.8万元;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参照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减半执行,为278人发放助学金17万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