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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安丘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告

2019-05-05 点击量:14301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〔2006〕28号),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,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、规模、建设地点、工程内容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治理措施的前提下,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,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,确保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。

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1、项目名称:安丘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。

2、项目性质:改扩建。

3、建设单位:安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。

4、建设地点:位于安丘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西北、汶河以南。

5、服务范围:安丘城安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。

6、工程规模:扩建6万m3/d污水处理能力,V型滤池及消毒池按12万m3/d进行设计,出水满足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A标准,受纳水体为汶河;工程总占地面积4.56公顷。

7、处理工艺:采用改良A2/0法+混凝沉淀+过滤+消毒。

8、工程投资:工程总投资为11809.34万元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安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地    址:安丘兴安路28号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邮政编码:262100

联 系 人:王东风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36-4321617

E-mail:aqgps@126.com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传    真:0536-4321617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机构: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

联系地址:济南安丘历山路50号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邮政编码:250013

联 系 人:张开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531-85870072

E-mail:zhang_kairui@yahoo.com.cn          传    真:0531-85870073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:接受委托--了解工程情况--征询有关部门意见--公众参与--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、开展工作--进行环境背景调查--环境质量现状监测--大气、噪声、水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--公众参与--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--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
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:区域环境概况调查、工程分析、环境空气影响评价、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、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、声环境影响评价、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风险评价、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、清洁生产分析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及社会环境影响分析、公众参与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分析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、评价结论与建议。
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主要向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(包括个人、相关部门或企业)征求意见,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:

1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;

2、当地主要环境问题(水、大气、噪声、固废、生态等);

3、对本项目的建设和选址的意见或要求;

4、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的建议或要求;

5、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意见或要求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以电话、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书面意见。

公告期限:自公告之日起10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2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