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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安丘河长制组织体系公示

2019-05-05 点击量:19298次

为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,进一步加强安丘河流管理保护,根据中央和省、安丘有关要求,前期安丘委办公室、安丘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建立安丘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(安办发电[2017]57号)》,建立了安丘河长制组织体系,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。

鉴于前期安丘村两委换届完成,村级河长相应变更,故根据省、安丘有关要求,各镇(街、区)完成了镇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完善提升。现将安丘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各镇(街、区)组织体系情况进行公示。

附件1:关于建立安丘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

附件2:关于对兴安街道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3:关于对新安街道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4:关于对经济开发区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5:关于对大汶河旅游开发区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6:关于对景芝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7:关于对凌河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8:关于对官庄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9:关于对金冢子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0:关于对石堆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1:关于对郚山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2:关于对石埠子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3:关于对柘山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4:关于对辉渠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

附件15:关于对大盛镇河长制组织体系进行完善提升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