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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安丘关于办理201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

2019-05-05 点击量:20208次

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,应当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,通过互联网登录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”,办理2015年度报告并公示,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办理年报网址:http://www.sdxy.gov.cn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1:企业年报公示流程图

附件2: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流程图

附件3: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流程图

 

 

安丘场监督管理局    

2015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