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是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,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”,办理2014年度报告,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详情请登录安丘“工商315信息网”或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。
年报办理网址:http://www.sdxy.gov.cn
特此公告。
安丘场监督管理局
2015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