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(一)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安丘交通运输局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》有效期已逾两年以上,未进行年度审验的安丘辖区内的道路运输车辆,现公告注销。 特此公告
附件:《道路运输证》注销名单
安丘交通运输管理所
2014年10月30日